项目概况
赣南医科大学2026-2027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实习责任保险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J2026-GNYK-C001
项目名称:赣南医科大学2026-2027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实习责任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1773.00元
采购需求: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赣南医科大学2026-2027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 | 1 | 项 | 160168.00 | 详见“磋商项目 要求” |
赣南医科大学2026-2027学年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 | 1 | 项 | 60063.00 | 详见“磋商项目 要求” |
赣南医科大学2026-2027学年实习责任保险 | 1 | 项 | 121542.00 | 详见“磋商项目 要求” |
1、校园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的保险范围:2026-2027学年赣南医科大学全体在校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
2、实习责任保险的保险范围:2026-2027学年赣南医科大学所有参加实习的在校学生。
3、保险年限: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许可业务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险种;(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校园方责任险备案文件。(3)供应商须为《2021-2022学年江西省校方责任保险、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联网承保机构名单公告》审核确定的9家保险机构(9家保险机构为: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4.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5.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6.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7.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8.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9.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重要说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参与本项目,但需提供总公司同意分支机构参与该项目的授权书,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御景江山”小区2#写字楼二楼)
方式:现场或者电子邮件形式报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填好的项目报名登记表及盖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jxyjzb0797@163.com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后办理报名手续)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御景江山”小区2#写字楼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御景江山”小区2#写字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应于磋商时间之前递交,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3)项目报名登记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南医科大学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和谐大道1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0797-8269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御景江山”小区2#写字楼二楼
联系方式:0797-8213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云海、郭玲、熊蕾云、邱艳菲
电话:0797-8213777
磋商项目需求
★一、商务要求
序号 | 需求名称 | 需求说明 |
1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服务期 (保险年限) | 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
3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签订后7天内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以非现金方式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约服务期满后采购人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
4 | 付款方式 |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保险学生名单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保险手续。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办理好学生保险手续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保险金。 |
5 | 质量保证 | 符合国家标准。 |
6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不报价,所有响应内容须不低于磋商文件要求,低于相关要求将视为无效响应,如上级部门有新的要求或标准,则按照新标准执行。 |
7 | 备注 | (1)各项赔偿责任和限额不得低于《2020-2023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项目服务协议》条款。同时响应保险项目必须响应磋商文件确定的服务协议条款。 (2)确定的承保公司在七日内必须签订保险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另选第二家保险公司,在确定了承保公司后至承保公司电子保单出具之间,发生任何校园方责任事故,均视为有效保险范围内。 |
注:以上“磋商项目商务要求”为实质性条款须完全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二、技术要求(服务需求)
(一)保险费收费标准
校园方责任保险:8元/人/年。
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3元/人/年。
实习责任保险:长期保费为25元/人/年;短期保费不超过2.5元/人/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收)。
(二)保险责任及保险条款、赔偿标准(本项目不计分,低于相关要求将视为无效响应,如上级部门有新的要求或标准,则按照新标准执行)
1.本项目各项保险责任及保险条款不得少于《江西省2020-2023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项目服务协议》文件签订的保险责任及保险条款,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各项保险责任及保险条款赔偿限额不得低于《江西省2020-2023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项目服务协议》文件签订的赔偿标准,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校园方责任保险赔偿限额按下表填写:
序号 | 责任类别限额 | 供应商报赔偿限额 |
1 | 学生每人死亡、伤残及医疗费赔偿限额 | 75万元 |
2 | 学生每人精神损害赔偿限额 | 5万元 |
3 | 学生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2万元 |
4 | 每所学校每次学生安全事故赔偿限额 | 800万元 |
5 | 每所学校每年学生安全事故累计赔偿限额 | 1400万元 |
6 | 学校第三者责任 | 每次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16万元 |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12万元 |
每所学校每次赔偿限额 | 110万元 |
每所学校每年赔偿限额 | 250万元 |
7 | 被保险人雇员人身伤害责任 | 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20万元 |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5万元 |
8 | 每次事故免赔额(免赔额固定为0) | 无 |
9 | 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 | 10万元 |
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赔偿限额按下表填写:
序号 | 责任类别(校方无责或无过失) | 供应商报赔偿限额 |
1 | 每次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12万元 |
2 |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3万元 |
3 | 每所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60万元 |
4 | 每所学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 | 200万元 |
5 | 每次事故免赔额(免赔额固定为0) | 无 |
实习责任保险赔偿限额按下表填写:
序号 | 责任限额类别 | 供应商报赔偿限额 |
1 | 实习学生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 | 1400万元 |
2 | 实习学生每年累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 | 2500万元 |
3 | 实习学生每人死亡、伤残、医疗赔偿限额 | 75万元 |
4 | 实习学生每人精神损害赔偿限额 | 5万元 |
5 | 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限额 | 每人(第三者)赔偿限额 | 12万元 |
累计责任限额 | 120万元 |
6 | 附加老师派遣责任保险 | 每人死亡、伤残、医疗赔偿限额 | 65万元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1400万元 |
7 | 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 | 10万元 |
8 | 施救费用责任限额 | 每人施救费用责任限额与每人责任限额共用; 每次事故施救费用责任限额与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共用。 |
9 | 附加学生个人财产损失责任保险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2万元 |
10 | 附加被保险人条款(若投保人是实习单位,则须与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捆绑投保) | 与江西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共用限额 |
11 | 每次事故免赔额(免赔额固定为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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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设计的保险方案书、供应商在高校园方责任险领域业务简介,以上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投保结束后一周内向校方以纸质盖章件出示投保人数、投保金额、投保年限等一系列相关数据。
注:以上“磋商项目技术要求”为实质性条款须完全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
项目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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