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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赣南医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硕士专任教师公告(131)

作者:发布时间:2021-12-20阅读次数:

一、单位介绍:

赣南医学院位于著名革命老区——江西省赣州市内,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中国科学院院士韩济生教授担任名誉院长。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41年的江西省立赣县高级助产职业学校,1958年设置专科建制的赣南医学专科学校,198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赣南医学院,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起与苏州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占地总面积1872亩,设黄金、章贡两个校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8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33.4万册,电子藏书230.62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2429人。专任教师84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520人。

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有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有中央苏区医疗卫生史与健康中国战略研究中心、江西省脑血管药理重点实验室、江西省医用组织工程材料与生物制造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平台17个;有国家中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客家中医药资源研究分中心、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赣南分中心各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个。直属附属医院3所(第一附属医院为全国首批74家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之一),非直属附属医院8所。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护理学院

专任教师(一)

专技岗

3

护理学(1011、105129、1054)、妇产科学(100211、105110)、临床医学(1002、1051)、中医学(1005、1057);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护理学院

专任教师(二)

专技岗

2

护理学(1011、105129、1054)、妇产科学(100211、105110)、临床医学(1002、1051)、中医学(1005、1057);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限应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备注:

1、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入口(必填):

请应聘者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填报,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后提交。

2、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97-8283919

电子邮箱: 252871039@qq.com

联系人(资格初审): 刘老师

通信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和谐大道1号

4、报名要求:

(1)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名多个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时请如实填写,并提供求职简历和相关学历、学位证等材料。根据相应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③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

(3)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和谐大道1号,邮编:341000。

四、考核、资格审查

(一)考核方式:

(1)专业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应聘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

(2)试讲。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基本能力。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25%。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临场反应等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4)笔试、试讲、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5)以笔试与试讲两项成绩加权之和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如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则参加了笔试、试讲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6)考生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7)笔试、试讲、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环节考核成绩将在学校人事处官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学校承担(复检需自费)。

3、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5、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它情况一律不递补。

六、聘用、待遇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转岗。

七、其他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招聘工作要求,在笔试、试讲、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赣通码”“两码”联查。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1)14天内从省外入赣,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由中高风险地区入赣的,须提供接受21天管控措施解除的相关证明材料;(4)考生下载并打印《赣南医学院诚信报考承诺书》(本人签字)带入考场。(5)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

以上疫情防控事项以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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